给女朋友父母的见面礼能起诉要回来嘛
浦江刑事律师
2025-04-24
您好,针对您的问题,需要区分以下情况:
如果见面礼是基于增进感情、表达尊重和友好等目的,属于一般性赠与,且财物已交付,那么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,赠与人通常不能撤销赠与。例如恋爱期间,男方为与女方父母建立和睦关系,送给女方父母保健品、礼品等,这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一般性赠与,不可要回。
若见面礼符合彩礼的性质,即按照当地习俗,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女方父母的财物,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要求返还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,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后两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此外,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,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通过起诉要求返还见面礼。
如果见面礼是基于增进感情、表达尊重和友好等目的,属于一般性赠与,且财物已交付,那么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,赠与人通常不能撤销赠与。例如恋爱期间,男方为与女方父母建立和睦关系,送给女方父母保健品、礼品等,这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一般性赠与,不可要回。
若见面礼符合彩礼的性质,即按照当地习俗,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女方父母的财物,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要求返还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;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,给付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后两种情况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此外,如果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,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,通过起诉要求返还见面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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